衡水迁入户口必备材料清单全解析

衡水 更新于:2025-01-10 16:59
  • 手机用户3700532953丸

    衡水迁入户口,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必备材料。以下清单及解析仅供参考,具体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,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。
    1. "户口簿":提供原籍地的户口簿,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和家庭成员关系。
    2. "身份证":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用于证明个人身份。
    3. "户口迁移证":在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,证明迁出地的户口已经注销。
    4. "迁入地房产证明":如果迁入地为购买房产,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。
    5. "单位证明":如果是工作调动,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调令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。
    6. "结婚证":如有配偶,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  7. "离婚证":如有离婚情况,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    8. "出生证明":如有子女,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    9. "户口簿复印件":提供原籍地户口簿的复印件,用于证明家庭成员关系。
    10. "照片":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,用于办理户口手续。
    11. "其他相关证明材料":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,如学历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等。
    办理流程:
    1. 准备好以上材料,前往迁入地派出所

    这是迁入地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(此联是给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)

    高中毕业正,中专毕业正,大学本科毕业正,大学专科毕业正,户口,结婚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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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SLS212

      迁入所需材料

      1、迁入衡水市区、县(市)城区、建制乡镇驻地、城镇规划区内的,申请人(或监护人)需提供书面申请书(写明居住地址、联系电话等)、迁入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门牌证或拟迁入户的户口簿(由户主提供给派出所并出具书面同意落户证明)等。

      2、拟在租住地址落户的,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(写明居住地址、联系电话等)、迁入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租赁协议、房主门牌证(由户主提供给派出所并出具书面同意落户证明)等。

      3、拟在拟在保障性住房落户的,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(写明居住地址、联系电话等)、迁入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住建部门书面证明或门牌证等。

      4、拟在社区公共地址落户的,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书(写明居住地址、联系电话等)、迁入人身份证、户口簿等。

      衡水市范围内迁往城镇的户口实行一站式办公。即由迁入地派出所凭规定手续直接办理落户,取消审批核准。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办结。从城镇迁往农村的,由各县市区公安(分)局审核后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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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哥v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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